提醒!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3月31日就结束了!
1.经营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3月底结束!不是5月底,更不是6月底!
2.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日结束。
3.居民个人综合所得的个税汇算清缴6月底结束。
关于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的知识要点,小编已为您准备好了,一起来看看吧!
什么时候办理
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。
哪些人应当办理汇算清缴
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、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的个人,在中国境内取得了经营所得,并且实行查账征收的,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。
在哪儿缴?怎么缴?
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——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——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;取得多处经营所得——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——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,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,填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C表)》。
办理渠道有哪些?
(一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;(二)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;(注意只能报《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(B表)》)(三)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。